开化县林业局关于征求《开化县集体林权收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中办发〔202345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实施方案》浙委办发202450号)文件精神,开化县林业局起草了《开化县集体林权收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328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人:郑伟健,联系电话:13511424965

联系地址:开化县林业局(开化县永吉二路7号行政中心4号楼11楼)

电子邮箱:790187990@qq.com

 

 

 

                                 开化县林业局

                                 2025319

 


开化县集体林权收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集体林权收储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我县实施林业共富项目的基础条件根据国家、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衢州市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结合开化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

计划到2027年,全县完成集体林权收储42.5万亩,其中:

20255月底前完成林业专业合作社组建;20256底前完成3.61万亩油茶林收储;力争20269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体林权收储任务。

二、集体林权收储对象

(一)林权收储主体:开化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二)林权收储对象:收储对象为村组集体、农户个人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具体林地为人工商品林中的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竹林地、其他林地(迹地、宜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疏林地);园地、公益林作为储备的拟收储对象。

三、主要任务

(一)摸排商品林面积。各村全面摸清村的商品林面积、统管山商品林面积、统管山已流转面积,收集流转合同材料,林权权属核实提供参考依据。(各乡镇、县林业局;完成时限:2025331

(二)核实林权权属信息。乡镇负责对拟收储林权的权属信息核实,明确村界、组界、村组集体统管山界、已流转山界,梳理插花山、纠纷山林权抵质押等情况。县林发公司提供林权权属信息核实技术支撑,负责对拟收储林权尽职调查。各村负责农户山场权属信息核实、理清各农户权属界限。(各乡镇、县林业局、县林发公司;完成时限:20251130

(三)组建村级林业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各村按照五议两公开党员、群众提议,召开党支部会议、村两委会议、党员大会会议、村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会议(户主会议);对会议表决结果、实施情况进行公开。程序组建村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召开村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户主会审议集体统管山流转、林业专业合作社组建等事项。各乡镇在完成村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组建后,以乡镇为单位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完成时限:2025630

(四)森林资源资产调查评估。林发公司牵头组织对拟收储林权进行森林资源调查和资产评估,调查评估结果由村委会进行公示。(林发公司各乡镇;完成时限:2026831

(五)签订集体林权流转合同。评估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分级流转并签订流转合同,以村、组为单位与村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签订集体林权流转合同;村级林业专业合作社与项目公司签订集体林权流转合同。(各乡镇、林发公司县林业局;完成时限:2026930

(七)办理不动产权证。村级林业专业合作社、项目公司分别向县不动产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各乡镇、林发公司县资规局;完成时限:20261231

(八)公益林、天然林变更调整。林权收储涉及公益林或天然林的应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对公益林或天然林进行变更调整。

(县林业局、各乡镇)

四、集体林权收储政策

(一)收储年限。

本轮集体林权收储年限截止至20541231日。

(二)收储价格标准。

1.林地林地经营权进行作价入股,作价标准:35/·年。

2.林木。杉、松、柏等用材林通过评估方式确定林木收储价格;油茶林收储价格:荒芜油茶林(含其他荒芜经济林)200/亩,一般油茶林1500/亩;毛竹林收储价格为400/

(三)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按实际收储面积计算,标准为50/亩,由项目公司支付给乡镇,乡镇按计划时间完成收储的,再给与10/的工作经费奖励。乡镇支付给各村的工作经费原则上不低于总工作经费的60%,林权分户费用由各村列支。(先行实施的乡镇参照此标准执行。)

(四)资产评估技术经济指标。资产评估经济指标根据木材市场行情、物价变动指数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原则上两年调整一次,市场经济类指标视具体变动情况可每年调整一次。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推进工作机制,成立以县长为召集人的开化县集体林权收储工作组,统筹协调集林权收储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各乡镇、村及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及时解决林权收储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林权收储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合力推进。县、乡、村三级要同步发力、层层推进,按照政府引导、部门服务、乡镇组织、村组实施的原则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合力抓好林权收储工作。各职能部门要主动靠前,加强林权收储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确保林权收储合法依规、流程规范各乡镇切实履行好属地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做到责任压实到位、人员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各乡镇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根据收储工作需要,由林权收储工作组统一调配人员力量,确保林权收储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如微信、抖音、开化好地方APP、电视、乡村广播等平台宣传报道林权收储的重要意义、政策、流程以及好的做法与成效,扩大宣传覆盖面、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争取商品林整村收储和应收尽收要紧盯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林业大户等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群众消除疑虑,积极参与到林权收储工作中来。

)加强督查考核。将林权收储工作林长制工作范围,一周一上报、月一排名通报、年终考核评比。县督考办要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十条军规典型事项予以通报。同时,将林权收储任务完成情况与乡镇林地指标审批挂钩,除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外,未完成任务的乡镇暂林地指标审批。        

附件1.开化县集体林权收储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doc

附件2.集体林权收储工作计划表.doc

附件3.权属摸排表.doc


征集部门:开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3-19 截止日期: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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