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反应当前市场情况,保证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精神文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标准。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现全文公布,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该公示期限为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2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1.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8-8801823 联系人:阙超峰、毛雪竹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松阳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地址:松阳县新华路76号;邮编:323400) 3.通过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yzsbyx@163.com。 附件: 附件1:松阳县房屋征收临时安置、搬迁补助及重置价格等相关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松阳县房屋征收临时安置、搬迁补助及重置价格等相关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松阳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2025年3月12日 关于《松阳县房屋征收临时安置、搬迁补助及重置价格等相关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在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结果
2025年3月13日至3月21日,松阳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在松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栏目发布《松阳县房屋征收临时安置、搬迁补助及重置价格等相关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共0条,采纳0条。《松阳县房屋征收临时安置、搬迁补助及重置价格等相关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不再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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