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企业融资,切实防范资金风险,维护国有资本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浙江省省属企业资金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国资发〔2020〕6号)等有关规定,平阳县财政局起草了《平阳县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月16日前反馈至平阳县财政局。 联系人:平阳县财政局投融资项目评审中心 陈志敏 联系电话:13868500889 , 620889 平阳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5日 《平阳县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告版.docx 《平阳县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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