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强化规划引导控制,解决平水镇辖区村(居)民危旧房屋修缮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居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平水镇危旧房屋修缮管理工作实际,我镇起草了《平水镇危旧房屋修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月22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反馈。 联系人:杨同志 联系电话:0575-85733667 联系地址:柯桥区平水镇人民政府(平水镇阳明南路800号) 平水镇危旧房屋修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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