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精神,优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保障制度,激发社会机构投身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热情,根据《浙江省就业促进条例》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甬政办发〔2023〕61号),我局起草了《关于对创业服务和家门口就业服务实行积分奖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电子邮箱:nbhrssjych@qq.com 联系人:洪一舟 联系电话:0574-89186202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邮编315042)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7日
《关于对创业服务和家门口就业服务实行积分奖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对创业服务和家门口就业服务实行积分奖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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