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升桐庐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打造全域高品质美丽标杆示范地,切实加强城乡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特制定该实施意见,现将《关于切实加强城乡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向公众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寄信等途径反馈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6日。 联系人:高志翔 联系电话:0571-64217266 电子邮箱:tongluzhujian@163.com 书面反馈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333号607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城乡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起草说明.docx
关于切实加强城乡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docx
附件1:桐庐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部门职责分工.docx
附件2:桐庐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细则.docx
附件3:桐庐县城乡排水设施长效运维管理实施意见.docx
附件4:桐庐县城乡污水处理费收缴办法.doc
附件5:桐庐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移交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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