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网络平台及主播营销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网络营销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南〉和〈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2月9日前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9日; 联系人:赵娜,联系电话:0575-87115148; 通信地址: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70号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1. 关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南》和《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负面清单》的起草说明.docx
2. 《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南》和《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docx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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