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发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的作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绍兴市上虞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单位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单位,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意见征求日期为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9日。 联系人:潘建荣;联系电话:82007051。 通信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7号406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绍兴市上虞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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