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审批管理,依法保障农村村民居住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此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公示方式和地点: 网上公示: 松阳县政府网站 该公示期限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地址:长松路258号;邮编:323400;联系电话:8806929),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反馈意见”字样。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二、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0578-8066929。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253331509@qq.com。 附件: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9日 【已结束 反馈结果】 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结果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在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址“调查征集”栏目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网上征求意见公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8日)。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0条,采纳0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不再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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