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我省矿业权市场特别是勘查市场活力,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净矿”出让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在公告发布后15日内,将有关意见建议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杭州市西溪路118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邮编:310007),并在信封上注明“净矿出让”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85232782@qq.com。 附件: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净矿”出让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2. 《关于进一步加强“净矿”出让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wps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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