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文件草案 《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村(社): 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文件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舟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舟政发[2021]24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9月1日起废止《菜园镇招商引资风险控制管理方案》(菜政发[2021]42号)。 征求意见稿.docx 征求意见稿.pdf
第二部分:起草说明 关于《菜园镇人民政府关于废除渔业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文件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舟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舟政发[2021]24号)》等相关规定。 二、起草过程 2024年,菜园镇人民政府经贸文旅办积极对接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经上级领导讨论、审核和监督,于2024年7月着手相关废止事宜。 三、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3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已经2024年5月11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舟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舟政发[2021]24号)》等相关规定。 四、主要内容 一、废止的原因。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文件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舟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舟政发[2021]24号)》等相关规定。 二、废止起始时间。关于印发《菜园镇招商引资风险控制管理方案》(菜政发[2021]42号)的废止时间,在保证公布后30日实施的基础上,初定自2024年9月1日起废止。 《关于废止菜园镇招商引资风险控制管理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关于废止菜园镇招商引资风险控制管理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第三部分:意见征集时间 本次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30日。
第四部分:反馈渠道 渠道1:线上反馈。 通过本公告征求意见链接填写征求意见并提交。 渠道2:现场反馈。 反馈者可以到镇政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点地址: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130号 受理时间:8:00—11:30, 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人:石维佳 联系电话:0580-5595717 渠道3:信函、传真反馈。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镇政府办公室提出反馈,信函邮寄至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130号 联系人:石维佳 联系电话:0580-5595717 传真号码:0580-5081262 邮编:20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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