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2023年12月31日前主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评估清理。经清理,经信厅主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拟继续有效的文件46件,拟进行修改的文件6件,拟宣布废止的文件17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9月10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政策法规处。 公示时间: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10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处倪郑威 联系电话:0571-87058261 通信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浙江省经信厅政策法规处。
附件: 1.省经信厅主发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继续有效,46件)(征求意见稿).docx 2.省经信厅主发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6件)(征求意见稿).docx 3.省经信厅主发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17件)(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