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3日至9月23日,我厅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对《浙江省儿童友好公园建设导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期间共收到群众意见建议2条,其中部分采纳1条,不采纳1条,修改文本后提交合法性审查,特此说明。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说明 |
1 | 建议把杭州市萧山区恒大帝景小区南面空地改造成适合散步和儿童玩耍的公园 | 不采纳 | 感谢您的建议!本导则是关于浙江省儿童友好公园建设的原则性指引,关于具体建设项目需在各区的实施工作中落实。 |
2 | 儿童友好公园内,允许13周岁以下儿童进入和靠近的水池等水体水深建议限制在15厘米以下。 | 部分采纳 | 感谢您的建议!本导则关于儿童可进入的自然和人工水体,涉及水深要求的,严格根据相关规范进行引导。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