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私人建房审批程序,按照“联选、联定、联审、联批”的原则,严格执行“四到场”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虞宅改组〔2024〕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私人建房管理的补充意见》(虞政办发[2014]171号)、《上虞区集体土地范围内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区委办[2014]10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上浦镇人民政府起草了《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私人建房管理的意见》(意见征求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30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8月30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单位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单位,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联系人:丁佳樱 联系电话:0575-82363722; 通信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国道东路1号(上浦镇人民政府) 附件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私人建房管理的意见(意见征求稿)(1).doc
关于《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私人建房管理的意见(意见征求稿)》的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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