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结束】关于公开征求《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函

  根据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要求和《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80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等规定,我们拟定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现就《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征求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9月19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县财政局综合科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8-5086329

联系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团结西路59号

附件:1.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 号).docx

2.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0日


征集部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8-20 截止日期: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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