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修改意见的公告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精神,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对《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金人社发〔2023〕50号)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告时间: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7日。

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市场处;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西辅楼3号楼403室;邮政编码:321017;电话:0579-82465180。

附件:1.关于修改《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             



附件1:关于修改《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起草说明.docx


征集部门: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8-15 截止日期: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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