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温政发〔2017〕40号)、《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平政发〔2018〕219号)等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度平阳县怀溪镇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征求意见。征求期限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9日。 欢迎广大市民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可填写《2024年度平阳县怀溪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并于2024年3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平阳县怀溪镇。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577-58113577 地址:怀溪镇人民政府 邮箱:1639898527@qq.com 附件: 2024年度平阳县怀溪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docx
怀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