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意见的通知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德清分局组织起草了《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4年8月9日前反馈至我局。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4年7月8日至8月9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电子邮件方式:13359140058@163.com;

(二)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德清县阜溪街道双山路109号219办公室(邮编3132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字样;

(三)联系方式: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大气科0572-8068992。


附件:德清县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docx

《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起草说明.docx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2024年7月8日


征集部门:德清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7-08 截止日期:2024-08-09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