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德清分局组织起草了《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4年8月9日前反馈至我局。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4年7月8日至8月9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电子邮件方式:13359140058@163.com; (二)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德清县阜溪街道双山路109号219办公室(邮编3132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字样; (三)联系方式: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大气科0572-8068992。
附件:德清县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docx 《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起草说明.docx 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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