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文件草案 《2024年菜园镇关于提升发展商贸业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培育和激发我镇市场主体活力,打造更加便利的营商环境,推动我镇商贸企业和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升发展商贸企业 鼓励住宿、餐饮企业发展。对当年新增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有实体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完成纳统后给予1万元奖励。第二年保持20%(含)以上增长的企业奖励1万元;对原留存的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营收增幅超过50%的给予1万元奖励。 二、促进住宿、餐饮限下样本单位“下转上” 促进限下样本单位上规。限下样本单位第二年保持20%(含)以上增长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奖励1万元。 本政策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菜园镇关于提升发展商贸业若干政策意见.doc
2024年菜园镇关于提升发展商贸业若干政策意见.pdf 第二部分:起草说明 关于《2024年菜园镇关于提升发展商贸业若干政策意见》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培育和激发我镇市场主体活力,打造更加便利的营商环境,推动我镇商贸企业和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过程 2023年,县政府出台的《2023年嵊泗县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制定了相关商贸服务业的政策奖励。2024年初,菜园镇为培育市场主体,提升发展商贸服务业,特别是住宿餐饮企业及个体户发展,通过与发改、市监的等部门沟通,制定此政策,并通过党委会议。 三、政策依据 根据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嵊泗县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四、主要内容 一、提升发展商贸企业。鼓励住宿、餐饮企业发展。对当年新增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有实体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完成纳统后给予1万元奖励。第二年保持20%(含)以上增长的企业奖励1万元;对原留存的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营收增幅超过50%的给予1万元奖励。 二、促进住宿、餐饮限下样本单位“下转上” 促进限下样本单位上规。限下样本单位第二年保持20%(含)以上增长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奖励1万元。 本政策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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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决策依据 根据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嵊泗县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第四部分:意见征集时间 本次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0日。 第五部分:反馈渠道 渠道1:线上反馈。 通过本公告征求意见链接填写征求意见并提交。 渠道2:现场反馈。 反馈者可以到镇政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点地址: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130号 受理时间:8:00—11:30, 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人:石维佳 联系电话:0580-5595717 渠道3:信函、传真反馈。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镇政府办公室提出反馈,信函邮寄至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130号 联系人:石维佳 联系电话:0580-5595717 传真号码:0580-5081262 邮编:202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