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2024年菜园镇关于提升发展商贸业若干政策意见(意见征求稿)》意见的公告


第一部分:文件草案

《2024年菜园镇关于提升发展商贸业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培育和激发我镇市场主体活力,打造更加便利的营商环境,推动我镇商贸企业和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升发展商贸企业 鼓励住宿、餐饮企业发展。对当年新增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有实体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完成纳统后给予1万元奖励。第二年保持20%(含)以上增长的企业奖励1万元;对原留存的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营收增幅超过50%的给予1万元奖励。

二、促进住宿、餐饮限下样本单位“下转上” 促进限下样本单位上规。限下样本单位第二年保持20%(含)以上增长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奖励1万元。

本政策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菜园镇关于提升发展商贸业若干政策意见.doc


2024年菜园镇关于提升发展商贸业若干政策意见.pdf

 

第二部分:起草说明

关于《2024年菜园镇关于提升发展商贸业若干政策意见》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培育和激发我镇市场主体活力,打造更加便利的营商环境,推动我镇商贸企业和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过程

2023年,县政府出台的《2023年嵊泗县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制定了相关商贸服务业的政策奖励。2024年初,菜园镇为培育市场主体,提升发展商贸服务业,特别是住宿餐饮企业及个体户发展,通过与发改、市监的等部门沟通,制定此政策,并通过党委会议。

三、政策依据

根据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嵊泗县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四、主要内容

一、提升发展商贸企业。鼓励住宿、餐饮企业发展。对当年新增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有实体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完成纳统后给予1万元奖励。第二年保持20%(含)以上增长的企业奖励1万元;对原留存的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营收增幅超过50%的给予1万元奖励。

二、促进住宿、餐饮限下样本单位“下转上” 促进限下样本单位上规。限下样本单位第二年保持20%(含)以上增长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奖励1万元。

本政策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起草说明.docx


起草说明.pdf


第三部分:决策依据

根据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嵊泗县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第四部分:意见征集时间

本次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0日。

第五部分:反馈渠道

渠道1:线上反馈。

通过本公告征求意见链接填写征求意见并提交。

渠道2:现场反馈。

反馈者可以到镇政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点地址: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130号

受理时间:8:00—11:30, 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人:石维佳

联系电话:0580-5595717

渠道3:信函、传真反馈。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镇政府办公室提出反馈,信函邮寄至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130号

联系人:石维佳

联系电话:0580-5595717

传真号码:0580-5081262

邮编:202450

 

征集部门: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7-01 截止日期: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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