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统一综合执法相关处罚事项执法尺度和标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的要求,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实施规则(试行)》《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实施细则(试行)》(金综执〔2022〕3号)予以修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http://xzzfj.jinhua.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人民西路320号),邮编:321001。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36968569@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 联系人:陈贞 联系电话:82103622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4日 修订起草说明.docx 自由裁量基准2024修订前后对比版(征求意见稿).xlsx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由裁量基准实施细则(2024修订征求意见稿).xlsx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实施规则(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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