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本级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资金奖补实施办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5月14日在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1.向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进行意见征求,共计收到12条反馈意见,采纳12条。
2.通过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止2024年6月15日,我单位共计收到电话、邮箱方式0条反馈意见,采纳0条。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经信局,邮编:321017。
2.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金华市经信局投资创新处,联系人:龚家晖 联系电话:82466383。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