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4〕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关于调整建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至5月31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5月31日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蒋科燕 邮箱:229946766@qq.com 联系电话:0571-89606495 通讯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国信路108号明珠商务大厦五楼 附件: 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doc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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