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19〕20号)的要求,我局起草了《绍兴市民政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废止政策性文件1件(附件1),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5月 14 日17:00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4年 5月 6日- 5月 14日 联系人:封芝琴 0575-88003015 宣泽华 0575-88003056 ,电子邮件598409042@qq.com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6号楼绍兴市民政局 附件:附件1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docx 附件2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修改内容.docx
绍兴市民政局 2024年 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