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66 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21〕15 号)精神,我市于2021年12月出台了《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德市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建政办函〔2021〕69号)。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满意度,我市对出台的文件进行自查自纠,发现建政办函〔2021〕69号文件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目前的市场环境,将废止该文件。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4月22日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可通过信件、传真、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地址:建德市发展和改革局(建德市新安东路553号,邮编:311600)。 联系人:厉莹;联系电话:0571-64726 169 附件:关于废止建政办函〔2021〕69号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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