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现将《鹿城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2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电话号码:0577-88281062; 2.电子邮箱:nl@lucheng.gov.cn; 3.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街道龙瑞大厦1幢806室,温州市鹿城区农业农村局,邮编325000。 附件:鹿城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鹿城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1).docx
温州市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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