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工业和信息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家和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20〕47号)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修订金华市工业和信息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2024412-20245月12日,请在有效时间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501室,邮编:321017。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52947151@qq.com
联系人:邵依群         联系电话:0579-82100091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关于《金华市工业和信息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金华市工业和信息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征集部门: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4-04-12 截止日期: 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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