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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松阳县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古市镇片区)施工项目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松阳县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古市镇片区)施工项目,计划投资6000余万元完成古市镇山下阳村、寺口村、十五里村松阳县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古市镇片区)施工项目。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该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我镇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6日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信件寄往“古市镇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古市镇溪边路24号

邮编:323400,信封上请注明“古市镇管线治理及照明改造一期工程”,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古市镇人民政府 0578-8057888

附件:(征求意见)松阳县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古市镇片区)施工项目__实施方案.doc

关于《松阳县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古市镇片区)施工项目(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松阳县古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6日

松阳县古市镇人民政府关于《松阳县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古市镇片区)施工项目(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反馈结果


松阳县古市镇人民政府在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栏目发布松阳县古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征求《松阳县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古市镇片区)施工项目(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期限为(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6日)。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0条,采纳0条,《松阳县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古市镇片区)施工项目(征求意见稿)》不再次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古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征集部门:松阳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4-03-26 截止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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