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意见的函


市人力社保局起草的《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已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9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人力社保局端口全文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现再次将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24318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处(衢州市柯城区仙霞中路36号四号行政楼503室)。

联系人:张侠,联系电话:3084232,电子邮箱:qzfzbbsc3084232@sina.com

                              

                          衢州市司法局

202437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241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

本通知发布后,《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衢政发〔202118号)同时废止。

 

2024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规定和省政府决定调整最低工资的要求,现就我市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符合上级相关要求《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第21号令)明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上一次调整是20218月,随着今年经济形势的好转及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要求,省政府于2024112日发文(浙政发〔20243号)要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二)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最低工资标准与GDP、社会平均工资等联动增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提高。自1994年国家实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制度以来,我市根据在全省的经济发展水平排名,一直采用第三档,本次调整建议继续采用第三档,确保我市经济平稳发展。

(三)考虑兄弟地市平衡。今年省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文件发布后,经了解,杭州、宁波和温州市区采用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嘉兴、湖州、绍兴全部采用第二档,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舟山部分城市采用第二档,温州、金华、台州部分城市,丽水、衢州全部城市采用第三档。据初步了解,其他兄弟地市拟按以往档次同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四)兼顾企业承受能力。2021年以来,许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经营十分困难,人社部门采取暂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等一系列措施帮助企业纾困,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目前,虽然经济形势好转,但很多企业反映人工成本压力仍然偏大,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需充分考虑人工成本上升给企业带来的压力。

起草过程

前期市人力社保局针对我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已向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及企业代表进行了多轮的意见征求和调研论证,根据调研论证情况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起草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21日至29日期间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均表示同意按照全省第三档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认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有利于提高职工生活水平,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主要内容

2024年1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本通知发布后,《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衢政发〔202118号)同时废止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征集部门:衢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4-03-07 截止日期: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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