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遂昌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规范全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行为,加快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4号)《丽水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起草了《遂昌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3月24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意见建议。为加强意见沟通,建议提供联系方式和姓名。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2445667893@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遂昌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浙江省遂昌县妙高街道古院区块新城大厦1号楼802室(邮编:323300)。来信请注明“《遂昌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字样。

3.通过遂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关于《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的页面直接填写提交相关意见。

联系人:刘博文,联系电话:0578-8132590。

    

附件:1.关于《遂昌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遂昌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遂昌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

2024年2月21日

附件1:关于《遂昌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附件2:(征求意见稿)遂昌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x



《遂昌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

征集部门:遂昌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4-02-21 截止日期: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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