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 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 号)的规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制度。为科学合理确定2024年度天台县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保障决策目录科学严谨,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2024年度天台县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期限为2024年1月31日至3月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信函反馈可邮寄至天台县工人东路112号,邮编:317200,在信封正面备注“征求意见”字样。 来电反馈至天台县医疗保障局,联系人:张远青,联系电话:0576-83936376。 邮件反馈至天台县医疗保障局,邮箱:ttxylbzj@163.com。 传真反馈至天台县医疗保障局,传真:0576-83936375。
天台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31日 天台县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docx 关于《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度天台县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告》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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