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依法规范我市工会经费拨缴工作,加强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加快我市工运事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和《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义乌市工会经费拨缴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义乌政府门户网站www.yw.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义乌市江东街道江东中路369号(行政2号楼)义乌市总工会,邮编:322000 。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24170002@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17日。 联系人:郑万里 联系电话:0579-85323526 附件:1.义乌市工会经费拨缴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义乌市工会经费拨缴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义乌市总工会 2023年11月8日 义乌市工会经费拨缴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doc 关于《义乌市工会经费拨缴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说明.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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