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德市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集部门:建德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05 截止日期:2024-01-18

为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办证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浙自然资规〔2023〕3 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12号)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登记发证工作,规范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现将《建德市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1月5日至2024118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118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建德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地址:建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洋溪街道荷映路113号,邮编:311607)。

联系人:黄伟英  联系电话:057164780244

电子邮箱:623545229@qq.com

《建德市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docx

建德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5日



调查征集结果与反馈

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8日,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建德市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咨询建议1条:“镇里集资所建住宅,到现在二十多年,几经转手,原集资人已不在人世。如果还按原集资人来办证,操作上可行吗?”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为该咨询不属于对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对建议人进行反馈。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大持。

  • 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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