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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3〕39号),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53号),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99号)等文件规定,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拟对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进行调整。现将《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12月29日前反馈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 系 人:周乐飞

  联系电话:0578-5567706

  电子邮箱:yhxtyjrswj2021@163.com

  邮寄地址:云和县车站路28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意见反馈结束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关于征求《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

  附件1:云和县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xls

  附件2:云和县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表.xls

云和县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表.xls

  附件4:云和县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老游击队员和老交通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表.docx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2月20日



征集部门:云和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3-12-20 截止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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