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废止乐司〔2020〕22号文件的通知(草案送审稿)》的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于202391日正式通过,将于202411日施行。该法对行政复议委员会作出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我局拟废止《乐清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乐司〔202022号)。现将我局拟定的《关于废止乐司〔202022号文件的通知(草案送审稿)》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于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乐清市司法局。

 

征求意见期限: 截至20231221

联系电话: 0577-61880529

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人民路2

 

乐清市司法局

20231211

附件1:关于废止乐司〔2020〕22号文件的通知(草案送审稿).doc

附件2:《关于废止乐司〔2020〕22号文件的通知(草案送审稿)》起草说明.docx


发布日期:2023-12-11 截止日期: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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