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婚俗改革,弘扬时代新风,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民事〔2020〕46号)及《温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持续深化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民事〔2022〕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温州市瓯海区持续深化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本方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在2023年11月30日前通过留言提出,也可以直接与瓯海区民政局联系。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联系人:洪以玲 联系电话:0577-88533433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900号14号楼9楼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温州市瓯海区持续深化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温州市瓯海区持续深化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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