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及相关工作部署,区民政局对现有存量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现将《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等反馈至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
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及相关工作部署,上城区民政局对现有存量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决定继续有效的5件、予以修改的1件、予以废止的1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序号 | 文件名称及文号 | 责任单位 | 清理建议 | 1 | 上城区民生政策目录的实施细则(上民〔2022〕12号) | 区民政局 | 继续有效 | 2 | 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 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 杭州市上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杭州市上城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杭州市上城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上民〔2022〕16号) | 区民政局 | 继续有效 | 3 | 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 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 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杭州市上城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上民〔2022〕17号) | 区民政局 | 继续有效 | 4 | 关于印发《上城区全面推进街道社会工作站和社区社会工作室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民〔2022〕18号) | 区民政局 | 继续有效 | 5 | 关于公布杭州市江干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江民法〔2021〕1号) | 区民政局 | 继续有效 | 6 | 杭州市上城区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上民〔2021〕25号) | 区民政局 | 予以修改 | 7 | 杭州市江干区民政局、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江干区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制度实施细则》(江民〔2021〕2号) | 区民政局 | 予以废止 |
通信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南2楼 联系人:社会组织管理科 后雨晴 邮政编码:310017 联系电话:0571-85900787 电子邮箱:1909622539@qq.com 附件: 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上城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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