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综〔2015〕39号)等文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起草了《瑞安市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2月20日前反馈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园林科。 联系人:卢艺文,联系电话:0577-65810538,电子邮箱:125992140@qq.com。
附件: 1、瑞安市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瑞安市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x
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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