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地名规划管理工作,我局委托浙江省之江区划地名研究院编制了《松阳县地名规划方案(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该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8-8801715,联系人:包俊艳; 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松阳县民政局地名办(地址:松阳县慧明小区1号;邮编:323400;联系电话:0578-8801715),并在信封上备注“松阳县地名规划方案(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三、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310901898@qq.com 附件:松阳县地名规划方案(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松阳县地名规划方案(2023—2035年)》的起草说明.docx 松阳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13日
【已结束 反馈结果】松阳县民政局关于《松阳县地名规划方案(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结果
松阳县民政局在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栏目发布《松阳县地名规划方案(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网上征求意见公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2月14日)。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0条,采纳0条,松阳县地名规划方案(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不再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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