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旅产业发展的文件精神,大力营造“处处皆风景,时时能旅游,行行加旅游,人人享旅游”的良好氛围,着力构建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旅游业发展新模式,打造世界木雕之都与影视娱乐旅游目的地城市,结合我市实际,拟制定了《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dongya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东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规划建设科,邮编:322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35328305@qq.com

意见征集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2月6日。

联系人:金乐倩

联系电话:0579-86656030

 

附件:

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起草说明.docx

   

东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

                                        2023116

 

附件1

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大力营造“处处皆风景,时时能旅游,行行加旅游,人人享旅游”的良好氛围,着力构建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旅游业发展新模式,打造世界木雕之都与影视娱乐旅游目的地城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制定如下若干意见。

一、强化旅游要素保障

1.市财政每年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域旅游、产业规划、文旅深度融合、业态培育扶持、乡村旅游振兴、市场拓展、人才培养、旅游宣传等方面的奖励或奖补、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有关的其他支出

2.以全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市域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强化全域旅游重大产业发展空间谋划。

3.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实施产业化经营,发展乡村旅游。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文化旅游场所。

二、扶持文旅项目建设

4.对纳入浙江省“微改造、精提升”项目库并被认定为省级示范点的项目,一次性奖励5000元,一个项目业主单位单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5.对新评定浙江省3A级、金3A级景区村庄的,分别给予35万元、80万元的奖励,创建后升级的按等级差额奖励;成功创建省级乡村旅游“五创”示范村的,分别给予50万元的奖励。

6.对A级旅游景区内新建、改建,并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或授权机构评定,达到Ⅰ类和示范性旅游厕所,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创建后升级的按等级差额奖励。本政策出台前创建的3A级旅游厕所仅享受升级为示范性旅游厕所的差额奖励。

7.对新评定的浙江省一级、二级、三级旅游驿站,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创建后升级的按等级差额奖励。

三、鼓励文旅品牌打造

8.对首次成功创建国家3A、4A、5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创建后升级的按等级差额奖励;对通过评定性复核的3A、4A、5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3万元、1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9.对新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饭店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复核的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饭店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银叶级、金叶级绿色饭店的,分别给予 20 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银鼎级、金鼎级特色文化主题饭店的,分别给予 20 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银桂级、金桂级品质饭店的,分别给予 20 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浙江省“浙韵千宿”、浙江省文化主题(非遗)民宿、全国乙级旅游民宿和全国甲级旅游民宿,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

10.对新评定的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品质旅行社,分别给予 5万元、1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省、全国“百强”称号的旅行社,分别给予 10 万元、20 万元的奖励。

11.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示范园区、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等以国家(省)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设立、国家(省)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设立(牵头部门是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或国家(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设立的除国家A级旅游景区之外的荣誉称号,按照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2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复核的国家级、省级的分别奖补3万元、1万元。对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内被评为不同级别多个称号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只享受一个奖励;同一级别的奖励只享受一次;创建后升级的按等级差额奖励。

四、推动文旅消费品牌创建

12.对新评定的“百县千碗”美食商业街(园区)、小镇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被省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公布为“诗画浙江·百县千碗”特色小吃店、美食体验(示范)店、旗舰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 3万元、5万元补助,升级后按差额进行补助。

13.鼓励旅行社组织大型团队。我市旅行社组织旅游专列或旅游包机在东阳游览横店影视城及卢宅景区,每趟专列2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每趟专列5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每趟包机8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15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有效人数以就低不就高原则核准,该项奖励合计年度最高限额50万元(每年12月31日前提交团队发票、东阳市专列/包机接待人数确认单(详见附件2))。

五、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

14.旅游从业人员参加国家、省、市各级文旅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组织的技能竞赛活动获奖的,按国家、省、市竞赛同额奖金1:1配套予以奖励。

15.旅游企业引进中、高级导游及外语导游人才奖励。中、高级导游、外语导游在本市从事导游满一年以上的,新引进或新取得高级导游证、中级导游证、外语导游证的,每人分别给予8000元、5000元、6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提交中级、高级、外语导游证书,服务企业劳动合同,社保流水证明等复印件)。

六、助力乡村运营高质量发展

16.深入实施乡村旅游“五创”行动,进一步优化乡村运营,对新评定为乡村文旅运营师、乡村文旅运营团队、乡村旅游运营示范点和乡村旅游运营品牌的,分别一次性补助5万元、10万元、10万元和10万元。

 

七、其他

17.以上奖补政策实行次年兑现制,当年度符合奖补政策的项目于下一个年度予以兑现,享受以上奖补政策的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同一事项(同一依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补,同一荣誉评定升级的给予差额补助。

18.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不按规定缴纳税收和不如实上报统计报表的企业,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执行。

19.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已经拨付奖补资金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全额收回奖补资金。对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专项资金奖补由旅游企业或项目业主单位提出申请,文广旅体局负责汇总申请并提出初审意见,经财政局审核确认后联合下达。具体规定如下:申报时间每年3前报市文广旅体局各业务科室,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凡申请专项奖励或补助项目的旅游企业或项目业主单位,提交《东阳市旅游专项资金奖补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提交(1月1日至12月1日)符合奖励或补助条件的有效依据

21.本意见自2023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如原有政策与本意见相抵触的,以本意见为准。

 

附件1:

东阳市旅游专项资金奖补申请表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申请项目基本情况

申请奖补内容


申请奖补依据


申请奖补金额




附件2:

2022年(单位名称)专列/包机组团人数统计表

 

序号

游览日期

游览景区

发票号码

发票金额

人数

有效人数

1


景区一






景区二





景区三





景区四




2


景区一






景区二





景区三





景区四




合计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填报单位(盖章):


2022年东阳市专列/包机接待人数确认单

组团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接待单位

人 数

统计人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接待单位公章








日期

接待单位

人 数

统计人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接待单位公章








日期

接待单位

人 数

统计人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接待单位公章








日期

接待单位

人 数

统计人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接待单位公章








日期

接待单位

人 数

统计人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接待单位公章








 

附件2

《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根据我市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需要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拟制定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大会精神,以具有文旅辨识度的硬核举措,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通过政策的制定出台,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着力构建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旅游业发展新模式,提升文旅发展业态、强化旅游要素保障,扶持文旅项目建设,鼓励文旅品牌创建,打造一批实力强、效益好的优质企业,构建现代文化和旅游融合产业体系,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品供给更加丰富,服务品质明显提升,“木雕之都、影视名城”的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百花齐放、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成为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

三、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奖补内容共有16条,主要从6个方面进行扶持奖励。

一是强化旅游要素保障。条款为1-3条,分别从每年安排旅游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市旅游发展的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等方面进行扶持奖励。

二是扶持文旅项目建设。条款为4-7条,分别从“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项目、“金3A村创建”、“示范性旅游厕所”、“旅游驿站”等方面进行扶持奖励。

三是文旅品牌打造。条款为8-11条,分别从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星级饭店评定、特色文化主题饭店评定、品质民宿创建、品质和百强旅行社、省级或国家级荣誉称号等方面进行扶持奖励。

四是推动文旅消费品牌创建。条款为12-13条,分别从“百县千碗”、“旅行社组织大型团队”等方面进行扶持奖励。

五是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条款为14-15条,分别从参加技能竞赛活动、引进中、高级导游及外语导游人才等方面进行扶持奖励。

六是助力乡村运营高质量发展。条款为16条,分别从乡村文旅运营师、乡村文旅运营团队、乡村旅游运营示范点和乡村旅游运营品牌等方面进行扶持。

四、有关方面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和集体讨论情况

我局起草政策初稿后,多次与市财政局进行商讨,经过多轮沟通后形成征求意见稿。11月6日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止12月6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11月20日,我局向各镇乡街道、市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资规局等部门征求意见,截至11月25日,共收到0条反馈意见。 

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起草说明.docx




征集部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3-11-06 截止日期: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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