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推进“空心村”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于2023年10月24日在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 dczj/idea/topic_11351.html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止11月2日,我单位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横山路505号;邮编:3211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78184320@qq.com。
联系人:蒋若安;联系电话:0579-88916302。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