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在义乌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8天的公示期,截至11月14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宾王路366号办公室,邮编:322000
2.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wzgjfgk@163.com
联系人:朴亚伦 联系电话:0579-85589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