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村级债务管理相关工作要求,为有效管控和化解村级债务,合理控制村级债务规模,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兰溪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兰溪市横山路505号兰溪市农业农村局,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934322732@qq.com。 3.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 联系人:童亦琛 联系电话:0579-88899730 附件:兰溪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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