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金融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民间融资领域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实现民间融资领域重点违法行为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全覆盖,确保执法人员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有细化量化的执法尺度,市金融办围绕《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结合《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试行)>的通知》(浙金管〔2022〕34号)及《关于印发<市金融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暂行办法>的通知》,起草制定了《温州市金融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6日。

  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54481632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温州市金融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的修改意见”字样。

  联系人:杨彬,电话:0577—88960377;

  附件:

  1、温州市金融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doc

  2、《温州市金融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征集部门: 温州市金融办 发布日期:2023-09-15 截止日期: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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