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宁波市信用信息政务应用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已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规定,我委编制形成了《宁波市信用信息政务应用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9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信函方式: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市发展改革委信用建设处(邮政编码:315040)。

(二)电子邮件:creditnb2023@163.com

联系电话:0574-83873515,联系人:樊老师。

 

附件:

《宁波市信用信息政务应用清单(2023版)》说明.docx

《宁波市信用信息政务应用清单》(征求意见稿).docx

征集部门: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8-25 截止日期:202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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