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第19届亚运会期间金华地区的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金华市公安局起草了《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等方式反馈,反馈时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6日 联系人:方警官 联系电话:0579-82512111、19957930271 电子邮件:446943578@qq.com 联系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1055号金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金华市公安局 2023年8月8日
附件: 关于《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的起草说明(1).docx
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杭州第19届亚运会金华赛事安全顺利举行,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在亚运会筹备、举办等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等“低慢小”航空器;孔明灯等空飘物。 二、管控时段及区域 (一)2023年8月18日0时至10月9日24 时,金华市体育中心区域(东至兰溪街、南至苏延路、西至德胜街、北至海棠西路延伸合围区域);浙师大东体育场区域(东至芙峰街、南至北二环路、西至北山路、北至G60高速合围区域);金华亚运分村区域(东至G25高速,南至海棠东路,西至复兴桥、东阳江、武义江,北至金瓯路合围区域)。 (二)2023年9月1日0时至10月9日24 时,婺城区、金东区行政区域全境。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转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 (二)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及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 110 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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