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维护第19届亚运会期间金华地区的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金华市公安局起草了《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816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等方式反馈,反馈时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388日至2023816

联系人:方警官

联系电话:0579-8251211119957930271

电子邮件:446943578@qq.com

联系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1055号金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金华市公安局

                                  202388



附件:

关于《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的起草说明(1).docx



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杭州第19届亚运会金华赛事安全顺利举行,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在亚运会筹备、举办等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等低慢小航空器;孔明灯等空飘物。

二、管控时段及区域

(一)20238月180时至10924 时,金华市体育中心区域(东至兰溪街、南至苏延路、西至德胜街、北至海棠西路延伸合围区域);浙师大东体育场区域(东至芙峰街、南至北二环路、西至北山路、北至G60高速合围区域);金华亚运分村区域(东至G25高速,南至海棠东路,西至复兴桥、东阳江、武义江,北至金瓯路合围区域)。

(二)2023910时至10924 时,婺城区、金东区行政区域全境。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转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

(二)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及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 110 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征集部门:金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3-08-08 截止日期: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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