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 〔2022〕 307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指引的通知》(浙发改价格函〔2023〕52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在前期调研、座谈的基础上,对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7733622@qq.com; 信件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406; 电话:89186863;传真:89183931。 联系人:郑秀。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6月4日。 附件: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完善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起草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完善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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