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精神,增强透明度,提高质量,庆元县财政局将《庆元县财政局关于废止庆政办发〔2019〕64号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5年8月8日前,通过以下二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话方式,电话:0578-6019131;联系人:吴英杰。 2.通过信函方式,寄送地址:庆元县濛洲街198号,邮编323800。 附件: 《庆元县财政局关于废止〔2019〕64号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庆元县财政局 202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