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对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告时间: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5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婺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ch.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alphafelix@qq.com 联系人:王赛楠 联系电话:0579-82321097 附件: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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