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海洋〔2024〕72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入海排污口监管能力,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5年8月25日前书面反馈我厅。 联系人:杨 琳,电话:0571-81054026; 史 斌,电话:0571-81054027; 邮箱:ranzitao@126.com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
附件: 1.浙江省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浙江省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相关附件: 附件1-浙江省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浙江省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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