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和《诸暨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诸发改价〔2022〕9号)等文件规定,鉴于诸暨市越兴中学住宿成本增加的实际,在履行价格调查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市发改局起草了《关于调整诸暨市越兴中学住宿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6日至6月16日,意见建议请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反馈至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联系人:余歆昕;电话:0575-87019866;传真:0575-87014037。 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附件:1.关于调整诸暨市越兴中学住宿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docx 2.起草说明.doc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6日 |